儀表適用于測量設備有一定震動并且對銅及銅合金不起腐蝕作業(yè)的液體、氣體等介質的壓力。
使用說明
1、儀表適用于測量設備有一定震動并且對銅及銅合金不起腐蝕作業(yè)的液體、氣體等介質的壓力。
2、儀表安裝前須仔細核對型號、規(guī)格和檢查指示指針是否歸于零位,如發(fā)現型號不符或指針偏離零位,應予以查明原因后更換或重檢。
3、儀表應垂直安裝,并力求與取壓點之前保持同一水平位置,否則須計入入液位差所引起的附加誤差;通常連接導壓管不應超過50米;工作環(huán)境溫度-25℃~+55℃;相對濕度不大于80%;環(huán)境震動條件不超過GB/T4439所規(guī)定的V.H.4級的場所使用。
4、儀表測量穩(wěn)定壓力時,不應超過儀表測量上限值的3/4;在測量小波動壓力時,不應超過儀表測量上限值的2/3;最低壓力兩種情況下都不低于上限值 的1/3。
5、儀表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應予以定期檢查每隔半年校準一次為宜。
6、儀表如突發(fā)故障(彈簧管因滲漏、破裂而導致泄壓、指針脫落、松動或指示失真,讀數誤差增大等現象)須立即進行檢修,并經過檢驗合格后才能 使用。
7、耐震壓力表在使用前應將儀表油塞進行通大氣處理,以免使用過程中因壓力過大或溫度過高造成儀表彈簧管破裂或焊接處斷裂導致儀表表殼內壓力增大從而爆炸的危險。
8、用戶按規(guī)定正常使用、保管儀表的條件下,在出廠18個月內如發(fā)現儀表因制造質量不良不能正常工作時,予以免費修理或更換。